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

老台語重注 --- 分張

詞條:

分張

pun1 tiuN1 分張。子供など物を惜しまず人に分與へる氣前 [囡仔等慷慨有量甘揢物件分與人 (lang7) ]。有分張=氣前が好い [有度量]。無分張=氣前が惡い [khiap4 屎、無量]
(小川尚義《臺日大辭典‧下》武陵,1993:749)

重注:

漢語的「分張」會使做幾囉款解說,其中有一個是「物件分 (pun1)-人」的意思;在我所知,這句話詞,自南北朝開始著已經有咧用啊。

岱初作遺命,分張家財,封置箱中,家業張減,隨復改易,如此十數年。
(南齊書‧列傳第十三》北京中華,2003:581)
(《南史‧列傳第二十一》北京中華,2003:808)


唐,白居易:
故情分匝向交親,新茗分張及病身。
(《白居易集‧謝李六郎寄新蜀茶詩》北京中華,1991:346)

身飲數杯妻一盏,餘酌分張及兒女。
(同上,《和元微之詩二十三首‧和〈自勸〉二首之二》頁486)

另外像元微之《告贈皇考皇妣文》:
先夫人備極勞苦,躬親養育。截長補敗,以禦寒凍,質價市米,以給餔旦。依倚舅族,分張外姻,奉祀免喪,禮無遺者。
(羅竹風《漢語大詞典‧第二卷》台灣東華,1997:583)

「分張」是物件分-人。
「有分張」是物件有欲分-人,慷慨、有度量。
「無分張」是物件無愛分-人,khiap4 屎、けち。

「分張」亦引申做物件甘 (願意、欲、會出-兮) 分-人,有量;嘛有可能是「有分張」省。

「講 ka1 lo2 (4)」我有記講:「主人的大漢兮有『pun1 tiuN1 (分張)』,才會一直招小弟」。
其實,「分張」無一定是咧講囡仔慷慨,形容大人有度量嘛會使用「分張」。

小川尚義講「子供など物を
……」表示:
1.「分張」這句語詞並無一定是用箸囡仔,這著。
2.「物 (もの)」會使當做「物品、着物 (きもの,穿著的物件、服飾)、食物、物事 (ものごと,代誌)」等,表示咧「分」兮無限定是啥麼物件,這亦著。

若講「分張」這句話今仔罕咧聽-著,拍算有影,除了字辭典,箸網路頂仔的文章並無啥人咧用。

個人的看法,陳瓊華 (毋知是先生抑小姐,敬稱省) 對台語的「分張」解說了上合實際、第一正確:

「分張」有分享、分配、分贈、施與等涵意。雖然現在很少聽到這一句話,但在老一輩人的口中長說:「要分張才有福。」也就是「得在於施」的意思,也有「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」,的含意。

猶記得童年時期,奶奶常常會教導我們這些孩子們:「做人一定要『分張』才會福氣滿滿喔!尤其是瓊華要分張才會『招小弟』ㄋㄟ。」我有三個弟弟,看來是有「分張」吧!
(
陳瓊華《口中有德〜大家來「撿寶」》 )

另外嘛是按網路看-著-兮,潘艷姿亦有誠好的語例:

分張是一種美徳,也是快樂的延伸!咱的話講『有分張』道是「會曉分享」。

咱有時會聽著人講:原住民較有分張。其實平地人有分張的嘛界濟 ……

(
潘艷姿《分張》 )

我較 tsiap8 用的辭典:

1. 教育部
《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「分張」的詞目釋義:
通常指小孩子慷慨大方願意將食物分給他人。

意思有倚,不過 kan1 naN7 講「通常」的用法;阿事實上嘛無限定講是「食物」分人飵,おもちゃ (玩具;ang1 仔 mngh8、a toy) 肯咸人公家 sng2,嘛號做「分張」。in1 這個解說,無啥齊全。

2.《台灣閩南語辭典》:
【分張】pun1 tioN1,指 (小孩子) 慷慨、大方,願意把自己有的東西分給別人的氣量。例:有分張个人較會招小弟。U7 pun1 tioN1 e5 lang5 khah4 e7 cio1 sio2 ti7. (樂意把自己有的東西分給別人的人比較容易招來弟弟,意思是母親比較可能生弟弟。臺灣人有此一說)。
(董忠司,五南,2001:1060)

《台灣話大詞典》:
【分張 pun1-tiuN1】小孩慷慨分食予他人。阮即個真 ~ ~ goan2-chit4-e5 chin1 ~~ → 我們這個 (孩子) 很慷慨。安爾道無 ~ ~ 呢 an1-ne1 (ni1) to7 bo5 ~ ~ neh4 → 如此就不算慷慨了。
(陳修,遠流,1991:1410)

董教授寫「指 (小孩子)」,「小孩子」這三字是加 (ke1) 寫-的;陳修講「小孩、分食」這爭差了著有較濟。

3.《廈門音新字典》有「ū-pun-tiuⁿ」,無解說。
(甘為霖,台灣教會公報社,2006:564)

《國台雙語辭典》無收。
(楊青矗,敦理,1992)

4. 閩南話今仔應該猶人咧用。
(周長楫《閩南方言大詞典》福建人民,2006:360)
(林寶卿《普通話閩南方言常用詞典》廈門大學,2007:149)

2 則留言:

台語與佛典 提到...

《佛本行集經》卷43〈45 優波斯那品〉:「曾作長者,能大捨施,作於檀主,所有資財,悉皆共他分張而用。」(CBETA, T03, no. 190, p. 853, c17-18)這好像只是說「分配」。

《佛本行集經》卷59〈58 婆提唎迦等因緣品〉:「所有飲食坐席之所,即往彼乞,乞已將向一處,分張而共食噉,如是方便多時活命」(CBETA, T03, no. 190, p. 925, c14-16)這好像只是說「分配」。

《大般涅槃經》卷6〈4 如來性品〉:「其王得已即便分張舉國共食」(CBETA, T12, no. 374, p. 398, b4-5)這好像只是說「分配」。

《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》卷7:「諸比丘應分張住」(CBETA, T22, no. 1421, p. 51, b14-15)這好像只是說「分散而住」。

台語有時候將「分張」作為「分派任務」,此一用法存疑即可。

台灣赫宇 提到...

藏經閣外的掃葉人:

多謝汝提供我毋知的資料。

漢語「分張」是多義詞,會使做「分手 (離散)、分散 (散布)、四散、分與 (分配)、分立、分取、分割 (分裂)」,甚至猶有當做「分辨、分析」的用例,隨文而異。

不過箸台語,除了「物件分-人」參引申做「慷慨、有量」以外,其他的用法我未曉-兮,嘛毋 pat4 聽人講過。

阿我問會著-兮,讀會著的書,若 (naN2) 亦無其他的解說。

會使准「分派任務」,我有影是頭一擺聽兮。